宁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称“协会”) 成立于2017年12月,是依法设立的,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管辖范围内入选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破产业务的人员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推动行业有序发展。建立会员互助机制,支持会员承办缺少清算费用的破产案件,解决会员在执行破产案件中的各种困难。代表破产管理人就有关共性问题与各级法院、财税等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协助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有效构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推动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